一、開徵日期: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 二、本縣109年全期公地佃租實物折繳代金標準如下: (一)稻穀:每公斤新台幣10元。 (二)甘藷:每公斤新台幣4元。 (三)木柴:每公斤新台幣2元。 (四)魚:每公斤新台幣20元。 三、因110年臺東地區經歷寒流低溫及颱風等災情,造成農民普遍歉收效果,並考量新冠肺炎疫情與釋迦外銷減產影響等,議定110年度本縣縣有耕地租金應繳佃租減征20%。
一、開徵日期: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
二、本縣109年全期公地佃租實物折繳代金標準如下: (一)稻穀:每公斤新台幣10元。
(二)甘藷:每公斤新台幣4元。
(三)木柴:每公斤新台幣2元。
(四)魚:每公斤新台幣20元。
三、因110年臺東地區經歷寒流低溫及颱風等災情,造成農民普遍歉收效果,並考量新冠肺炎疫情與釋迦外銷減產影響等,議定110年度本縣縣有耕地租金應繳佃租減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