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徵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 年3月31日止。 二、本縣111年全期公地佃租實物折繳代金標準如下: (一)稻穀 :每公斤新台幣10元。 (二)甘藷 :每公斤新台幣4元。 (三)木柴 :每公斤新台幣2元。 (四)魚 :每公斤新台幣20元。
一、開徵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 年3月31日止。
二、本縣111年全期公地佃租實物折繳代金標準如下: (一)稻穀 :每公斤新台幣10元。
(二)甘藷 :每公斤新台幣4元。
(三)木柴 :每公斤新台幣2元。
(四)魚 :每公斤新台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