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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服務遠途申請人申辦登記案件,減少其往返次數及時間,提昇服務效能,自102年6月1日開辦遠途先行審查服務,設籍本縣綠島鄉、蘭嶼鄉(離島)及其他縣市遠途之民眾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由地政事務所審查人員當場告知審查結果,免除申請人因附繳證件不足來回補正之累,亦可同時申請案件完成後以郵寄到府之貼心服務。

服務範圍(下列案件以外之各類型案件)

1.時效取得

2.法院判決

3.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登記案件

4.大宗案件:指筆數加棟數合計十筆以上、人數(權利人加義務人)合計十人以上或件數合計三件以上

受理機關

本縣任一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