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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強化機關間之聯繫,簡化行政程序作業流程,爰自102年6月1日起地政、戶政事務所透過其資訊的共通互用共同合作,擴大服務領域,提高行政效率,主動積極解決民眾問題,以減少民眾往返奔波之苦。

服務內容說明

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姓名變更(更正)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更正)登記等後,得填妥申請書,由戶政事務所於一週內彙整後,地政事務所派員領取並查閱申請人資料無誤後,地政事務所依民眾申請書及查證資料逕為辦理變更或更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