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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擴大為民服務效能,宣導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政策,瞭解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爰自103年2月13日實施主動協助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服務作業,協助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以建全地籍管理,促進土地利用。

服務內容說明

對於逾1年以上未辦理繼承登記之設籍於本縣之繼承人,地政事務所人員主動辦理實地訪查,訪查前查明受訪查對象姓名及住址,以函文告知受訪查對象,獲得同意後、確認時間再行訪查,訪查時先向受訪查對象(繼承人)詳予說明如何申辦繼承登記及提供相關書面資料供其參考,並依訪查紀錄表逐項訪問並詳予填載。本府將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原因彙整後,以作為擬訂相關政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