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民眾各項申請案,與府內外其他機關單位溝通協調,推廣民眾免附登記謄本項目,希望藉由政府單位主動聯繫,再結合現代科技系統,達成行政作業流程簡化,進一步使整體行政效率更快速、更精確。
攜手府內外局處機關單位,含4處(地政處、國計發展及計畫處、原住民族行政處及農業處)、20所(本縣轄區內4個地政事務所及16個鄉鎮市公所),共24個機關單位協力合作執行 ,將2年前推出的「幸福農民三服貼計畫」再進化,服務再升級。進一步將免附地籍謄本項目,推廣擴展包含:「農災補助(指定項目) 」、「農地農用證明核發」、「農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構修繕住宅」、「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申請案,只要提供正確地段號資料或所有權狀正本,至各鄉鎮市公所申辦上述5項作業,都可以不用檢附地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