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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辦理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調整作業完成評議~

  • 日期:112-12-26
  • 資料來源:地價科

~臺東縣政府辦理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調整作業完成評議~

      縣府辦理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作業,經本縣地價及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考量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能力等因素,本縣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平均調幅為1.35%及1.84%。全縣最高宗地地價位於臺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 公告土地現值112年每平方公尺204,500元,113年維持每平方公尺204,500元;公告地價111年每平方公尺45,750元,113年維持每平方公尺45,750元;最低區段地價公告土地現值位於鸞山段下野部落西側臨溪之土地每平方公尺36元;最低區段地價公告地價位於鄰高雄市及花蓮縣的林班地每平方公尺6元。評議結果依規定編製土地現值表及公告地價表於113年1月1日辦理公告,陳列於本縣各地政事務所供民眾閱覽。 

       

         近年縣內各項重大公共工程如花東鐵路雙軌計畫、台九線拓寬工程、太平溪右岸一路通持續推動建設;以及積極推動觀光發展吸引人潮,帶動商業需求增加。因此,在交通便利性提升及生活環境改善下也牽動著房地交易行情,近年政府推行相關稅制及實價登錄2.0等政策,雖交易量較上期縮減,但地價係呈現微幅上漲趨勢。

       

         本案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及第14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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