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埋設界標目的1.便利土地權利之行使。2.減少日後界址之爭義。3.作為複丈管理之依據。 二、埋設界標原則界址點位位於泥土地面者,應埋設塑膠樁;位於水泥、柏油等硬質地面者,埋設鋼釘;位於建築物或固定工作物者,埋設鋼釘。界標埋設於平坦地者,應沒入與地面平;界標埋設於山坡者,得露出地政十公分;界標埋設於建築物或固定工作物者,應沒入建築物國固定工作物。
一、埋設界標目的
1.便利土地權利之行使。
2.減少日後界址之爭義。
3.作為複丈管理之依據。
二、埋設界標原則
界址點位位於泥土地面者,應埋設塑膠樁;位於水泥、柏油等硬質地面者,埋設鋼釘;位於建築物或固定工作物者,埋設鋼釘。
界標埋設於平坦地者,應沒入與地面平;界標埋設於山坡者,得露出地政十公分;界標埋設於建築物或固定工作物者,應沒入建築物國固定工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