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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縣104年度卑南鄉初鹿段地籍圖重測區,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無法投遞土地權利人名冊。

  • 日期:104-10-21
  • 資料來源:測量科

主旨:公示送達本縣104年度卑南鄉初鹿段地籍圖重測區,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無法投遞土地權利人名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縣104年度卑南鄉初鹿段地籍圖重測區土地,因冊列土地權利人住所不詳或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等因素,致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二、冊列土地權利人,應於本公示送達張貼公告之日起20日內,攜帶本人私章及國民身分證,逕向臺東縣臺東地政事務所(地址:臺東市中興路2段735號,電話:089-229611轉202)領取地籍圖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重測地籍圖、冊經公告期滿無異議,即屬確定。逾期未辦理者,應即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9條第3款規定囑託辦理登記,並通知辦理換(加註)權利書狀。
三、檢附地籍圖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公示送達土地權利人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