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收日期:106年3月1日起至106年3月31日止。 二、臺東縣105年度實物折繳代金標準: 稻谷:每公斤折繳新台幣10元。 甘藷:每公斤折繳新台幣4元。 木柴:每公斤折繳新台幣2元。 魚 :每公斤折繳新台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