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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領取徵收補償價款之名冊,可由本府網站查詢唷!

  • 日期:107-06-21
  • 資料來源:地用科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未受領徵收補償費應存入國庫專戶保管,經通知後15年內若仍未領取,該徵收補償費即歸屬國庫。本縣土地徵收保管款多數因為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或繼承人眾多,所分配到之金額少而不願領取或繼承人已移民國外,屢屢通知不到等因素而遲未領取。

本府除了每年主動清查即將屆滿15年之土地徵收保管款並透過各項管道追查繼承人資訊,通知辦理領取之外,目前亦與其他縣市合作跨縣市代收申領補償費案件,民眾可直接前往就近縣市政府申請辦理,不僅省時省力又省荷包。

本縣歷年未領取徵收補償款名單亦可在本處網站查詢。

 

http://land.taitung.gov.tw/cp.aspx?n=3991E717C3394C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