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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辦理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完成評議

  • 日期:109-12-17
  • 資料來源:地價科

本府辦理110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業經本縣地價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全縣平均調幅為0.96%,最高宗地公告土地現值位於臺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 109年每平方公尺200,000元,110年未調整維持每平方公尺200,000元,最低區段公告土地現值位於利吉惡地及卑南溪左岸防汛堤防附近土地,每平方公尺35元,評議結果依規定編製土地現值表於110年1月1日辦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