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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107年全期放租公地佃租實物折繳代金標準及佃租繳納日期

一、開徵日期:自108年3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
二、本縣107年全期實物折繳代金標準如下:
(一)稻穀:每公斤新台幣10元。
(二)甘藷:每公斤新台幣 4元。
(三)木柴:每公斤新台幣 2元。
(四)魚 :每公斤新台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