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臺東縣108年全期公地佃租實物折繳代金標準 (一)稻穀:每公斤新台幣10元。 (二)甘藷:每公斤新台幣4元。 (三)木柴:每公斤新台幣2元。 (四)魚:每公斤新台幣20元。二、開徵日期:民國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