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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已積極規劃辦理國土計畫分區劃設

國土計畫法自105年5月1日起施行,各主管機關應依相關分區劃設內容,製作國土功能分區圖,臺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縣府目前已依據相關的法令規定辦理國土計畫分區劃設,並預計於法定期程111年5月1日公告實施。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其立法目的係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
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依各級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內容,製作國土功能分區圖及編定適當使用地,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並實施管制;國土功能分區包含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各分區下尚包含各分類。
地政處強調,臺東縣政府將依據臺東縣國土計畫及中央訂定之「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辦理分區劃設,並預計於法定期程111年5月1日公告實施。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考「臺東縣國土計畫網」:
http://www.rayi.url.tw/taitung/
關於地政最新訊息請上「臺東縣政府地政處」網站:
http://land.taitung.gov.tw/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