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書公告日期:97年6月30日
核准文號:97年6月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70723425號函
土地公告徵收期間:97年7月4日至97年8月4日止
二、坐落位置:東至以舊鐵路步道為界,西至以中興路為界,南至以中興路為界,北至以豐年社區為界。
(一)徵收前段別:豐年、豐富段 徵收後段別:豐航段
(二)地圖(範圍)
三、辦理面積:徵收前面積:5.863774徵收後面積:5.863922公頃
四、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面積:2.720189公頃
公兒:2.156943公頃
道路:0.593246公頃
五、取得可建築土地面積:3.143733公頃
配回之抵價地面積:2.276643公頃
可共標售地面積:0.867090公頃
六、區段徵收效益:
本地區位於本縣議會北側,係於86年5月擬定細部計畫時為配合本縣議會遷建之需求及公平合理,該計畫區東北側原(公八)公園用地及東側農業區面積5.86公頃變更為住宅區,附帶條件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本地區採上列方式開發完成後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共共設施用地其餘之可共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可帶動地方均衡發展,節省政府龐大公共設施用地徵收及公共工程建設經費支出;就土地所有權人而言土地所有權人可享有土地價值增漲,公共設施完善及居家環境品質提升等多重效益,進而達到加速本區域發展之目的。
徵收後地籍圖
徵收後段籍圖
徵收後街景圖
徵收後街景圖